公告日期:2024-12-2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真兰仪表”、“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业青 联系电话:021-220182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耀华 联系电话:021-2201822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业青、邢耀华、黄颖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年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看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并复制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会议记录、决议等;
3、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2、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公司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上市前已
(如适用) 设立相关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 √
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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