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天源环保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174.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5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0.30 元/股。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10.30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5 月 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7.26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46,970 股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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