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267,201.8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7,715.752.86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392,872,082.73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443,145,780.29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2,872,082.73 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公司初步拟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2,270.2739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1,135,136.9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已经妥善安排营运资金,本次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时,该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而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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