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金力永磁:H股公告根据特别授权配售新H股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依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 公 告 及 其 任 何 副 本 概 不 得 直 接 或 间 接 在 美 国,或 在 刊 发 或 派 发 本 公 告 属 违
法 的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权 区 刊 发 或 派 发。
本 公 告 仅 供 参 考,并 不 构 成 收 购、购 买 或 认 购 本 公 司 任 何 证 券 的 邀 请 或 要 约。
本 公 告 并 非 亦 不 构 成 於 美 国(定 义 见 美 国1933年 证 券 法(「证 券 法」)S规 例)出 售
证 券 的 要 约 或 邀 请 的 任 何 部 分。本 公 告 或 其 任 何 内 容 或 其 副 本 亦 不 得 携 进 美
国 境 内 或 於 美 国 境 内 或 任 何 进 行 有 关 刊 发 或 派 发 可 能 属 违 法 的 任 何 其 他 司 法
权 区 直 接 或 间 接 派 发。除 非 有 关 证 券 根 据 证 券 法 办 理 登 记 或 获 得 豁 免 遵 守 证
券 法 的 登 记 规 定,否 则 本 公 告 所 述 有 关 证 券 并 未 亦 不 会 根 据 证 券 法 登 记,且 不
得 於 美 国 境 内 提 呈 发 售、出 售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转 让。本 公 司 并 无 计 划 在 美 国 登 记
本 公 告 所 述 的 任 何 证 券 或 在 美 国 公 开 发 售 任 何 证 券。
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江 西 金 力 永 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码:6680)
根 据 特 别 授 权 配 售 新H股
独 家 整 体 协 调 人 兼 独 家 配 售 代 理
兹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为2024年1月26日 的 公 告 及 本 公 司 日 期 为2024年5月14日 的
通 函,内 容 有 关(其 中 包 括)建 议H股 发 行。
董 事 会 欣 然 宣 布,於2024年12月19日(交 易 时 段 後),本 公 司(作 为 发 行 人)与 配
售 代 理 订 立 配 售 协 议,据 此,配 售 代 理 已 同 意 担 任 本 公 司 的 代 理,并 尽 最 大
努 力 促 使 承 配 人 根 据 配 售 协 议 所 载 条 款 及 在 配 售 协 议 所 载 条 件 规 限 下,按
配 售 价 认 购 不 超 过6,723,800股 配 售 股 份。
配 售 股 份 预 期 将 配 售 予 不 少 於 六 名 承 配 人。各 承 配 人 及 彼 等 各 自 的 最 终 实
益 拥 有 人 预 期 为 独 立 於 本 公 司 及 其 关 连 人 士 的 第 三 方。
配 售 事 项 根 据 股 东 於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授 出 的 特 别 授 权 进 行。配 售 事 项 的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於 扣 除 有 关 发 行 成 本 後 将 用 於 采 购 原 材 料、偿 还 本 公 司 债 务 及
其 他 日 常 用 途。
股 东 及 潜 在 投 资 者 务 请 注 意,配 售 事 项 须 待 配 售 协 议 项 下 之 条 件 达 成 後,
方 告 完 成。由 於 配 售 事 项 可 能 会 或 可 能 不 会 进 行,故 股 东 及 潜 在 投 资 者 於 买
卖 股 份 时 务 请 审 慎 行 事。
兹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为2024年1月26日 的 公 告(「该 公 告」)及 本 公 司 日 期 为2024年5
月14日 的 通 函(「通 函」),内 容 有 关(其 中 包 括)建 议H股 发 行,该 事 宜 已 於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获 得 批 准。除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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