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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5 16:31:04 股吧网页版
高伟达: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4-046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1.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2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2,564,732股至2,838,1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至0.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回购的次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23,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7.7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7.5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545,028.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3,01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最高成交价为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5 元/股,成交总金额 30,001,07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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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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