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8 19:31:10 股吧网页版
航新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8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其他说明

(1)提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3:00-13:3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3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2. 登记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
大厦二楼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