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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0:36:2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请问贵公司什么摘除ST
ST峡创: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已满足条件(一),尚需满足条件(二)。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1-05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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