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4-116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 月 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甲 6 号院北苑大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提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58 号航空科技大厦 10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爽、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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