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22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1.50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最高回购价 11.50 元/股,最高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为 869.5652 万股,回购股份数量
约占目前总股本的 2.13%;若按最高回购价 11.50 元/股,最低回购金额 5,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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