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个月不重组,同样可以表示为10,11,12月不重组,起码先看明年1月7日如何解决绊脚石$安道麦A(SZ000553)$ ,首要问题不解决,其它更不靠谱,拟目以待。$荃银高科(SZ300087)$ $扬农化工(SH600486)$
沙隆达重组期间所出具的承诺事项于1月7日期满,带不可撤销或变更条款的承诺,不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延期的,逾期即违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第十二条 【不得变更、豁免的承诺】承诺人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下列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
(一)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作出的承诺;
(二)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承诺;
(三)承诺人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
5月17日,武汉中院对中国化工违约侵权构成虚假陈述证券纠纷案件(2024鄂01民初136号)已完成庭审工作。对于中国化工否认承诺履约能力分析具有承诺效力,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法规内容不相符,请问公司,是否已积极督促关联股东作相关信息披露及说明,以维护公司权益?
安道麦A
安道麦A:您好!针对问题涉及的案件,根据公司的了解,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相关案件做出实体判决。
(来自深交所互动易)答复时间 2024-09-27 16:16:45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搜索结果,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回答:
1. 武汉中院审理情况:确实在10月30日,武汉中院对中国化工及先正达集团违反安道麦承诺义务,构成虚假陈述的第二案例再次开庭审理。这表明相关法律程序正在推进中。2. 投资者保护:根据新修证券法第84条,如果关联股东在2025年1月7日承诺期满后仍不作为,安道麦A(SZ000553)的投资者可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新修证券法特别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提高了投资者保护水平,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这意味着投资者在面对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3. 扬农化工(SH600486)和荃银高科(SZ300087):这两个公司与安道麦A(SZ000553)一样,都是先正达集团的关联公司。如果关联股东未能履行承诺,这些公司的投资者同样可以参照首例示范案例,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4. 承诺期满的法律保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二条,承诺人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法律依据,以确保关联股东履行其承诺。综上所述,武汉中院正在审理相关案件,而新修证券法提供了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依据。安道麦A(SZ000553)、扬农化工(SH600486)和荃银高科(SZ300087)的投资者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