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1
证券代码: 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 2017-004
债券代码: 110035 债券简称:白云转债
转股代码: 190035 转股简称:白云转股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7年2月24日
可转债除息日: 2017年2月27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 2017年3月3日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
司”或“公司”) 在2016年2月26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 白云转债”)将于2017年2月27日支付自2016年2月26日至2017
年2月25日期间的利息。根据《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白云转债
3、可转债代码: 110035
4、发行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0,000 万元。可
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
6、债券期限: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5 年,即自2016年2月26
日至2021年2月25日。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6]54号文。
8、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0.2%、第
二年0.4%、第三年1.0%、第四年1.2%、第五年1.5%。
9、债券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
10、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
转债发行首日。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其中:
I:指年支付的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付息债权登记日: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除息日的前一交
易日,公司将在每年除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
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
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除息日: 每年的除息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的后一交易日,除息日
当天或以后买入可转债的持有人,不享有此次支付的利息。
11、信用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2、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16 年2月26日至2017年2月25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0.20%,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2.0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2017年2月24日
2、 本次除息日: 2017年2月27日
3、 本次付息的兑息发放日: 2017年3月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7年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白云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
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
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
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金额为2.00元(税前)。可转债利
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自行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
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权利息个
人所得税的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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