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 √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