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9 20:23:12 股吧网页版
奥海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40.67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数量 81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34%,最高成交价为 29.4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8.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56.409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