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4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3名,董事长秦龙先生,董事林文龙先生、王宇先生,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李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金胜勇先生、许华山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6.97元/份调整为16.76元/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麒麟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麒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当前的市场状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麒麟转债”提前赎回的权利,不提前赎回“麒麟转债”。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即2024年11月8月至2025年11月7日),若再次触发“麒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麒麟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麒麟转债”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麒麟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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