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250.3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6 元/股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满足,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0.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6 元/股。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144 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和关键管理岗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4.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2,634,952 股的 1.7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5、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16 元。
6、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48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红利、股票拆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授予的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的时间 解除限售的比例
售的安排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50%
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4)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类激励对象在限售股解除限售之后,应持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在转让已解除限售的激励股票时应当遵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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