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间,张家港行(SZ002839,股价4.48元,市值99.89亿元)发布公告称,该行独立董事裴平先生的配偶徐炜女士因误操作于近期买入后又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张行转债”,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该行予以致歉并公布相应补救措施。
公告称,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独立董事裴平先生的配偶徐炜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裴平未持有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其配偶徐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对于其未卖出的610张张行转债,徐炜女士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卖出,待张行转债到期后自动赎回。
经情况核实,徐炜女士在证券交易中,误将代码“123048”错输为“128048”,因此导致本次短线交易。徐炜女士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为13.95元。
张家港行公告称,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经核实、了解并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徐炜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系误操作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上述行为发生后,徐炜女士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主动上交本次交易的收益,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误操作所致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独立董事裴平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表示今后将督促自己的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裴平先生声明本人事前未知晓其亲属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相关交易情况,且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张家港农商银行官网,张家港农商银行于2001年11月27日正式挂牌,是全国首家由农信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目前,张家港农商银行共有本异地97家机构网点,已开设南通、无锡、苏州3家分行和17家异地支行,发起设立2家控股村镇银行,投资参股6家农商行,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成功转型,员工人数2425人。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总资产2167.18亿元,总存款1667.89亿元、总贷款1358.45亿元。
尽管年内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其家属出现违规短线交易行为并不罕见,但作为大股东结构相对稳定的银行来说,发生此类事件还是较为罕见。
去年江阴银行也曾发生类似情况。去年2月7日晚,江阴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财务总监常惠娟的女儿周明颐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因误操作导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行。
江阴银行表示,经过核实,本次系周明颐误操作导致,常惠娟确认对相关交易情况不知情,亦未告知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明确禁止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短线交易的情况并不少见。
据证券日报,以“短线交易”为关键词搜索上市公司公告可以看到,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54份公告专门说明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其家属出现违规短线交易行为,并就此行为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A股公司董监高亲属出现短线交易行为,当事人将原因集中在三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行为。
此外,部分A股公司董监高亲属承认,对于短线交易的宣导学习不到位,甚至对于短线交易不知情。
违规短线交易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有多方面原因,包括部分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存在投机心理;部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等。
据中国基金报,有资本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董监高亲属产生短线交易行为,大部分没有获利,即使盈利也要上交公司。如果该事项情节严重,还将面临各类监管措施,明显是得不偿失的举动。
“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是减少上市公司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行为的关键措施。”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需共同努力,通过教育、监督和处罚等手段,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证券日报、中国基金报、上市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