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
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成都富森美家居置业有限公司改制的基础上,由成都富森美家居置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市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由成都市成华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8725370041R 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00.00 万股,于 2016 年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engdu Fusen Noble-House Industrial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 成都市蓉都大道将军路 68 号。
邮政编码: 61008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845.894 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
币 74,845.89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为 2000 年 12 月
07 日。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
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自主组织管理经营,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
灯具、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俱;市场经营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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