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出售
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8,380,030 股公司股
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专户,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78%,锁定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存续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7 日、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8,380,030股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不存在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的存续期不一致的情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财产的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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