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10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7.8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820,512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8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410,256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会议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吸引人才集聚,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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