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4.5 元/股(含),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在回购实施完成后的十日内注销。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
3、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5 元/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5 元/股(含)
的条件下,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44.82 万股,且不超过 689.6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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