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公司与中核钛白在业务层面战略合作不达预期的风险
2023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与中核钛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中核钛白,并与中核钛白在核心技术引入、产品研发、钛白粉定制、技术交流、原材料购销和市场拓展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其中公司将从中核钛白引入基于钛白粉表面电性特征提高钛白粉在装饰原纸均匀分布工艺技术和低定量装饰原纸钛白粉高留着工艺技术等中核钛白自主研发的钛白粉应用核心技术。该两项核心技术的引入能够提高产品品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023 年 7 月 13 日,发行人与中核钛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双方本次战略合作的技术、采购方面相关合作条款进一步明确约定。
2023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与中核钛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对双方本次战略合作的技术许可、排他性、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约定。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与中核钛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中核钛白不再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同日,发行人与中核钛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双方仍将按照原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双方相关的合作内容,共同促进双方业务发展。双方将持续优化并强化合作关系,继续开展战略合作,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鉴于中核钛白不再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尽管公司
与中核钛白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双方仍将按照原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开展合作,但存在与中核钛白战略合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采用技术许可的方式从中核钛白处引入钛白粉应用核心技术,但相关技术所有权仍归属于中核钛白,相关核心技术引入后应用效果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未来中核钛白未能有效执行《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双方在核心技术许可使用、核心技术消化吸收以及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合作不达预期,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66,672.49 万元、69,101.98 万元、68,828.15 万元和 76,393.24 万元,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91%、23.08%、24.68%和 27.38%,公司应收账款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较高。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9 月末,公司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167.89 万元、3,927.83 万元、4,140.19 万元和 4,124.78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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