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尽职调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行人
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 年 1 月 1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主要经营成果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55,149.15 271,349.84 -16,200.69 -5.97%
营业成本 226,312.33 234,832.52 -8,520.19 -3.63%
毛利 28,836.83 36,517.32 -7,680.49 -21.03%
毛利率 11.30% 13.46% -2.16% -16.05%
期间费用 16,340.93 17,381.40 -1,040.47 -5.99%
净利润 10,758.70 15,828.05 -5,069.35 -3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643.35 15,741.00 -5,097.65 -32.3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9,295.95 15,238.47 -5,942.52 -39.00%
常损益的净利润
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5,149.15 万元,同比下降 5.97%;实现
净利润为 10,758.70 万元,同比下降 3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43.35 万元,同比下降 3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
利润 9,295.95 万元,同比下降 39.00%。2024 年 1-9 月公司业绩同比下滑,主要
原因系产品售价调整导致单位毛利降低。
2024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数据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变动额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54,501.56 270,401.47 -15,899.91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226,047.88 234,014.52 -7,966.63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28,453.68 36,386.96 -7,933.28
主营业务产品销量(万吨) 26.32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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