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1 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OA 邮件、电子邮件、传真
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肖虹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决议。
【以下仅为本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无正文】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章处:
肖 虹 杨春娇 李万凯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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