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2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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