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的总股本 4,816,186,983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0,771,358 股后的 4,795,415,62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的总股本 4,816,186,983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0,771,358 股后的 4,795,415,62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合计分配比例为每 10 股派 14.0 元人民币现
金,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6,713,581,875.00元=4,795,415,625 股×1.4 元/股。
3、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713,581,875.00 元÷4,816,186,983 股= 1.3939620 元/股。
4、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 1.3939620 元/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
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计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派需
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登记
日 2024 年 11 月 6 日)暂停行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4,816,186,98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771,358 股后的 4,795,415,625 股为基数,合
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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