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3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定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关于提议增加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鼎新兴华提议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将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目前,鼎新兴华直接持有公司 24%的股份,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提案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0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周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周五)。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 列 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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