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项目仍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续签署正式项目合同、项目落地实施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景”)近日参与了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 EOD 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以下简
称“本项目”)投标,招标人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 年 11 月 5 日,海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现将具体情况提示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 EOD 项目
2、招标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3、中标候选人名称: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4、项目金额:269,119.96 万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投资 48,000.00 万元,产
业开发项目投资 160,438.32 万元)
5、建设内容及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通过市场化运作、分步实施,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延伸产业链、联合经营、组合滚动开发,将有开发价值的项目收益反哺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以实现项目的资金自平衡。通过生态综合治理及产业链开发深度融合,有效实现生态环境治理
与产业联动发展的双向赋能和产业反哺。
由实施主体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开发:(1)负责投融资工作,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并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2)在合作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产出说明要求及谨慎运营惯例,对本项目所有设施提供运营、维护在内的相关服务,确保本项目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本项目生态环境目标达到预期标准。
联合体分工情况详见“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6、项目工期:总工期 7300 日历天(其中:建设工期:1095 日历天,运营
期:6205 日历天)。
7、公示媒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8、公示期限: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万宁市位于海南岛东南部沿海,陆地面积 1883.5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2550.1
平方公里,现辖 12 个镇、1 个国营林场、1 个华侨旅游经济区,共有 207 个行政
村(社区),全市总人口约 64 万。2023 年,万宁市地区生产总值 328.15 亿元,
同比增长 8.2%。2023 年,万宁市接待过夜游客人数 445.87 万人次,同比增长53.2%,增速在海南省排名第 2,一日游游客 394.61 万人次,同比增长 56.79%,增速在海南省排名第 4,实现旅游总收入 71.82 亿元,同比增长 64.63%,增速在海南省排名第 2。近年来,通过成功举办中非合作圆桌会议、国际冲浪赛、中华龙舟大赛、环岛自行车赛等一系列重大会议和品牌体育赛事,对外发布“多彩多情、万福万宁”的城市名片,城市美誉度和知名度得到显著提升。
(以上信息来自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anning.hainan.gov.cn/)
关联关系:招标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溪
注册资本:1413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阳光小区一期市城投公司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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