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热塑”或“华峰 TPU”)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 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共同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成树脂”)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尤小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尤金焕、尤小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