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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9:17:52 股吧网页版
广东建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
五)下午 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
工大楼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广东粤水电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 √

购买人银行按揭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 2 至 4 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 2024 年 10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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