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4 18:25:11 股吧网页版
思源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4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公司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增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5人,代表股份340,731,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3.89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6,240,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00%。

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6人,代表股份204,490,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18%。

4、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3人,代表股份209,194,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703,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6人,代表股份204,490,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1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032,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74%;反对
28,639,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52%;弃权 59,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495,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14%;反对28,639,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02%;弃权59,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井庆欢律师、林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