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编号:2024 圳中银布借字第 00190 号),借款金额:14,000 万元整(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就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股份的
事项,公司尚未开展首次回购操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再次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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