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8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 2024 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㈡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提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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