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发行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1天健Y1;债券代码:149739.SZ)。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2024年12月10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完成本期债券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天健 Y1;
3、债券代码:149739.SZ;
4、发行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债券利率:4.1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2 月 10 日(如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担保情况: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
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
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年度付息
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
在本期债券第 1 个周期末,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完成本期
债券各项工作。
三、本期债券到期日调整后的兑付兑息列表
计划面 每张兑 每张派息 每张派息/
类型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利率 值 付本金 金额 兑付额
日 (元) 金额 (元) (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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