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8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电长城大厦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号公告
本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事项,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