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深 圳 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4-52 号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
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周五)下午 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周五);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11 月 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
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 25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大 公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文件。
3.本次股东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工作日
9:00-16:30,2024 年 11 月 15 日 9:00-14:10,股东会正式开始
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董事会办
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